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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整合合格评定机构、构建统一的认证认可体系

摘 要:详细介绍了合格评定制度及其发展,以及我国认证认可体系的新进展。


关键词:合格评定;认证认可;新世界


      认证认可是国际上通行的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有利于减少政府审批,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国际贸易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出现,使认证认可制度成为市场经营者相互信任,确保人员、服务、资本、商品跨地区、跨国界流动的支撑性、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认证认可事业飞速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重要作用。认证已由过去单纯地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拓展到服务和管理体系领域。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对认证人员的认可也逐步发展起来。


      建立集中统一的国家合格评定制度是完善我国认证认可体系的基础,是国家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对外贸易的战略选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以及打破国外技术壁垒的重要途径。


1 国际合格评定的发展


       国际合格评定的发展可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当时根据国际贸易发展的要求,关贸总协定(GATT)决定在实际范围内拟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FBT协定),旨在通过消除国际间技术贸易壁垒,加快世界贸易的发展,并于1970年正式成立了标准和认证工作组,着手起草“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经过五年(1975—1979)的谈判后,该协议于1979年4月正式签署,并于1980年1月1日生效。1980年版本的TBT协定规定了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GATT改组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所使用的1994年版本的TBT协定则将“认证制度”一词更改为“合格评定制度”,并在定义中将内涵扩展为“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第一方自我申明、第二方验收、第三方认证及认可活动”,并且规定合格评定程序,明确其定义为:任何用于直接或间接确定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要求的程序。合格评定程序应包括:抽样、检测和检查程序;合格评价、证实和保证程序;注册、认可和批准程序以及它们的综合运用。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要求,为了使各国认证制度逐步走向与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70年成立了认证委员会。随着认证制度逐渐向合格评定制度的过渡,1985年该委员会更名为合格评定委员会(简称1SO/CASCO)。随着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改革,1994午该委员会更名为合格评定发展委员会(简称仍是ISO/CASCO)。近年来,由于质量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在合格评定领域逐渐形成了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实验室认可、认证机构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和审核员/评审员资格认可等诸多方面。


2 我国合格评定的发展


      我国的合格评定活动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都得到迅速发展,当时由于我国没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认证制度,国内的一些产品质量监督形式得不到国际的承认,在国际贸易中蒙受经济损失和受到技术壁垒的限制。


       1978年9月我国加入了国际标准化组织(1SO),开始了解到认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各国实施标准的有力措施。1981年4月我国开始认证试点工作,建立了第—个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该认证委员会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技术规范,对有关电子元器件实行自愿性质量认证。1983年该认证委员会代表中国正式作为国际电子元器件组织(IECQ)管理委员会成员,1987年5月被接纳为全权成员,1984年成立的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于1985年9月成为国际电工产品认证组织(1ECEE)管理委员会成员,1989年6月成为认证机构委员会(CCB)成员。1990年6月该认证委员会认证的9个实验室被批准为IECEE的CB实验室。该委员会成立以来,分别对电动工具、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子和家电等五大类产品实行安全认证。该委员会认证的CB实验室的形式试验报告已被所有的IECEE成员国承认。


      198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该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198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该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式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强调处理有关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争议,要按要求设置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数据为准。标准化法颁布后。我国的质量认证开始纳入了法制化轨道。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发布,使我国质量认证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质量认证工作有了更快的进展。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规范认证认可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竞争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2003年9月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是认证认可行业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我国认证认可行业十余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体现了与时俱进和创新的精神。


3 我国构建统一的认证认可体系


      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尽管开展较晚,但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2001年,我国政府成立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了对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2002年7月,我国结合当时的认证认可国际国内发展的实际,相继成立了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中同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三个认可委员会.初步实现了我国国家认证认可工作的初步统一。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回际认证认可界发生了新的变化。人员注册工作被明确为认证活动的范畴,按照国际组织的要求,已从认可实体中分离。


      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为认证认可丁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认证认可事业得到了长是的进步和发展。中国的认证认可事业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制体系,开展厂专业领域比较齐全的认证活动;有了一套相对运行成熟、符合国际惯例的工作机制:认证认可工作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已经得到了全社会广泛的认同。


      2005年9月27口在北京成立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该协会定位于自律性行业管理社团组织,由认证认可行业的认可机构,认证机构,咨询、培训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等430多个单位会员以及20多位相关部门的政府官员组成。该协会的主要工作是加强行业诚信,完善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纽带和服务作用,努力使认证认可工作更好地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协会还将积极开展与国际同行的沟通联系。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有关认证认可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学习活动。


      国家设立一个认可机构实体、成立一个覆盖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全部认可制度的委员会、以一个认可机构的名称和标徽开展国家认可工作已经成为发展的大趋势。根据认证认可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我国的认可组织体系进行调整,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2006年3月3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隆重召开。这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国际规则建立我国合格评定工作新体制的又一重大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它表明我国集中统一的认证认可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我国认证认可体系工作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我国认证认可的发展将从此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王风清和孙大伟分别当选为主任委员和常务副主任委员。来自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专业机构和技术专家等利益方的63人当选为委员。CNAS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 家认监委,下设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三个技术委员会。作为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其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4 我国认证认可取得巨大成就


      我国自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在认证认可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高效的发展,令国际认证认可界钦佩。正如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在CNAS成立大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国的认可丁作取得了5项成绩,一是认可体系有效运转;二是认可机构数量以每年30%的速度在增长,到目前为止,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15家,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等认证机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可范围内现行有效各类认证证书34万多份;累计认可检测和校准实验室2500个,医学实验室5个,生物安全实验室2个,检查机构56个,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6个,标准物质生产者2个;三是服务水平和服务领域有了很大提高,;有效性和及时性得到了巨大改进:四是国际形象不断提高:五是技术优势得以发挥,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的作用日益显现。


      可以预见,我国认可体系结构的发展将会给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2007-02-28